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爲什麽要研讀新約Why Study the New Testame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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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聖經透析—全方位研讀」(p.382)「研習問題」,編輯:Joy Shen

三個要精研細讀新約正典的理由:
一、精研細讀新約正典的第一個理由
新約是神所默示(神所呼出)的文獻。
耶穌臨釘十字架之前,應許賜聖靈給門徒。
約翰福音14章
17節 就是真理的聖靈,乃世人不能接受的。因爲不見他,也不認識他;你們卻認識他,因他常與你們同在,也要在你們裏面。

21節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并且要向他顯現。”

25節 “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,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説了。但保惠師,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,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,并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説的一切話。

新約包括二十七卷書,是由和耶穌緊密生活在一起的門徒寫的,門徒目睹過耶穌行的神跡,耶穌升天賜下聖靈保惠師在門徒的身上,門徒得著能力傳揚基督耶穌的救恩,就是福音。

二、精研細讀新約正典的第二個理由
新約正典是神人同工合寫。
彼得後書一章21節
因爲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,乃是人被聖靈感動,説出 神的話來。
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
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,于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

邁爾(Gerhard Maier)這樣説過:
“由聖靈形成,由人寫成文字的啓示,在我們看爲彼此配合、統一而完整的文字……當聖經成形時,神的話和人的話基本上結合在一起。神正是想這樣通過代言人而説話(彼得後書一章21節)。正如耶穌基督是真神亦是真人,而不能分作兩位,但仍然是神的兒子一樣,聖經亦同時是神的話和人的話,也不能被分作‘兩種話’;它總是、總歸、最終是神的話。”

三、精研細讀新約正典的第三個理由
在一段約為三百年的日子裏,“正典”漸漸形成,并成爲一個量度其他文獻的標準。正典中的書卷都是出自使徒——由耶穌所揀選的跟隨者,即稱為“使徒”的手。它們亦有作爲第一世紀文獻的證據。正典文獻都記載了關於耶穌基督真正福音的使徒信息。
新約的二十七卷書,全都是經早期基督徒確認為由神所默示而賜給教會。

新約文本的整全和真確性證據充分
新約聖經是迄今衆古代文獻中有最多佐證的古典著述。至1989年止,新約的抄本,部分的或完整的,已有五千份之多。這些抄本中最早期的,是寫在蒲草紙(papyrus)上的。

因此,我們今天尊崇正典,不是天真無知的作爲,而是清醒地認定聖靈的工作,及謙卑地接受神所供應給世世代代信徒的、關乎祂的啓示。

資料來源:
「聖經透析—全方位研讀」香港九龍-漢語聖經協會有限公司,2013年7月第二版。